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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州县的消息传回林昭然耳中时,她正临窗看着庭院里那棵老槐树。
暮春的风裹着槐花碎瓣拂过窗棂,细碎的白在阳光下如雪般飘舞,落在她素色的袖口上,又被一阵微颤的气流卷走。
守拙的声音带着压不住的兴奋,说已有村中耆老抱着一本手抄的《讲台录》,敲响了县衙的登闻鼓,只求一件事——请县尊将此录入《乡志》。
那一刻,窗外的风仿佛静止了,林昭然能清晰地听见自己胸腔里沉稳而有力的心跳声,一下一下,像远山传来的更鼓,敲在寂静的午后。
她指尖无意识地抚过窗框,木纹粗粝,带着经年日晒的温热,像一段被时间焙干的记忆。
时机到了。
她转过身,目光清亮如洗,对肃立一旁的韩霁说:“官府若不肯从上至下地认,我们便让它从下至上地认。”
她的语调平静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,像春冰裂开第一道纹路,虽轻,却注定蔓延千里。
这盘棋,从她决定将学问刻上石碑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要搅动整个棋局。
她看向守拙:“去‘遗学阁’,把前朝那本《志例》的残本找出来。我们不修史,我们只为修史立个规矩。”
守拙领命而去,不过两日,一份名为《民志十二条》的文书便放在了林昭然的案头。
羊皮纸泛黄,边角微卷,墨迹浓淡不一,却字字如钉,嵌入纸背。
它引经据典,从那本前朝《志例》残本中寻得了根基,拟出了十二条看似温和却暗藏锋芒的规矩,其中最核心的一条便是:“凡民间共议而成之规,有益于乡里教化、平息争讼者,皆可录于乡志,以传后人。”
“送出去。”林昭然将文书递给韩霁,“连同我们拓好的《讲台录》碑文一起,通过‘书驿’的网络,送到三县之地。告诉他们,规矩,我们已经立好了。”
韩霁亲自上路,星夜兼程。
马蹄踏过青石板,溅起夜露,蹄声在空旷的驿道上回荡,像一封封未封口的密信,奔向沉睡的城池。
他所建立的“书驿”网络,第一次传递的不是经史子集,而是一份足以动摇旧规的“民志”。
首县的县令是个年过五旬的老夫子,接到《民志十二条》时,气得吹胡子瞪眼,将其斥为“野学妄言”,当场就要付之一炬。
火折子“啪”地一声亮起,橘红的火苗舔上纸角,焦边蜷曲,发出细微的“噼啪”声。
然而,他还没来得及点火,衙门外已是人声鼎沸。
数百名百姓自发围在衙门口,他们没有喧哗,没有冲击,只是齐声请愿。
风从街口灌入,卷起尘土与衣角,却压不住那整齐划一的声浪。
为首的一位老木匠高举着双手,掌心满是老茧,裂口如沟壑,声音洪亮:“请县尊老爷明鉴!自‘匠经碑’立起,城中三月,大小营造纠纷一十七起,无一桩闹上公堂。碑文验了三案,皆平了讼,息了争!此等有益于民之物,为何不能入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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