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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的邺城,槐花正盛。
廷尉寺值房内,诸葛亮放下手中的卷宗,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。窗外月色如水,已近子时,衙署内只剩他这一间房还亮着灯。案上摊开的不是案卷,而是九卷《汉律》——这承自萧何《九章律》的根本大法,边角处已写满了批注。
一个月来,他审理了十七桩案件,重审了八件积案,越发感到现行律法的不足。《九章律》体系固然严谨,然历经四百年,各朝增补的《傍章》《越宫律》《朝律》等繁杂叠加,律令科比层层累积,已如老树虬枝,盘根错节。更关键的是,律法偏重刑惩,教化不足;条文虽多,却常与世情民风脱节。
他想起前日那桩窃案——十五岁少年偷鸡。依《盗律》当罚,但《具律》“老幼减等”之条过于笼统。最终他判罚金半两,并令里正为其寻个正经生计。判决时,他特意对少年说:“律法惩你,是为让你知错;为你寻生计,是望你向善。”那少年含泪叩首。
这就是诸葛亮心中理想的法度——刑罚与教化并重,惩戒与引导兼施。
推开窗,夜风带着槐花香涌入。诸葛亮望向远处冰井宫的轮廓,心中已定主意。此事,必须上奏。
五月初八,光明殿朝会。
卯时三刻,百官列队完毕。诸葛亮站在九卿之列,手中持着一卷连夜写就的《请修新律疏》。
朝会议程过半,刘备询问可有本奏时,诸葛亮稳步出列。
“臣诸葛亮,有本启奏。”
殿中目光聚焦。这位年轻的廷尉寺少卿上任月余,首次朝会奏事,许多人都好奇他要说什么。
“准奏。”御座上,刘备的声音平静中带着一丝期待——他知道孔明不是轻言之人。
诸葛亮展开奏疏,声音清朗而沉稳:“臣自署理廷尉寺事以来,审理案件二十有五,查阅旧案百余。深感现行律法虽有《九章律》为本,然累世增补,律、令、科、比繁杂交织,官吏难精,百姓难知。更兼法家刑惩有余,儒家教化不足,刑与教分离,难收化民成俗之效。”
他顿了顿,见众人凝神倾听,继续道:“臣以为,当于《九章律》基础上,调整体例,删繁就简,整合律令。更关键者,当融法家理法之严谨,合儒家教化之仁恕,使刑法与教化合而为一。法不止于惩恶,更在于导善;刑不止于禁暴,更在于明耻。”
这番话一出,殿中气氛为之一变。
段煨出列,眉头微蹙:“诸葛少卿之意,是要变更萧相国所定《九章律》之体例?此乃国本,不可轻动。且法家、儒家各有所长,强行融合,恐成四不像。”
诸葛亮躬身道:“段中丞,《九章律》自是根本,然四百年世移事异,律法岂能一成不变?至于儒法融合——法家重律令明断,儒家重教化导善,二者并非水火。以法家之严谨立规矩,以儒家之仁恕施教化,正是‘礼法并重’‘明刑弼教’之道。”
此时,荀彧缓缓开口:“孔明所言,似有所本。可详述之?”
“是。”诸葛亮从袖中取出一卷纸,“臣草拟《新律修撰纲目》,请陛下与诸公过目。”
侍从呈上,刘备展开细看,纸上写得条理分明:
一、以《九章律》为基,整合《傍章》《越宫律》《朝律》及诸科、比,删繁就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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